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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一期校园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正一 浏览人数:126 次更新时间:2024.05.16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一期校园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15日 19: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一期校园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69-233281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IT-2024107

项目名称: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一期校园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8.2855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一期校园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

1项

请参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完工期:65日历天(自收到采购人指令之日起算),设计与费用测算工期15天,实验室施工与实验家具供应及安装合计工期50天。(2)保修期:本项目整体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年,对于实验室家具、办公家具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区域防渗漏质量保修期限为5年,如有其他特种设备则按与采购人约定的保修期进行。其余保修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缺陷责任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2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响应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响应)。(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5)磋商响应人必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装修工程库内(服务区域含东莞市)的供应商,或承诺成交后20天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装修工程库内(服务区域含东莞市)完成注册登记。(须提供电子卖场相关查询截图或承诺函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如磋商响应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满足本项要求)(6)磋商响应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如磋商响应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须满足本项要求)(7)磋商响应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如磋商响应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满足本项要求)(8)磋商响应人须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如磋商响应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满足本项要求)注:①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在本项目采购期间,如供应商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69-23328188

方式:现场领购,建议供应商领购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1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会议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
3、联合体在领购磋商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经联合体全体成员盖章的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以确认联合体的成员,否则作无效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雄路8号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联系方式:雷老师 0769-21183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联系方式:叶子昌 0769-2332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子昌

电 话:  0769-2332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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