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一 浏览人数:51 次更新时间:2024.01.08
2024年01月07日 18: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九华学校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众飚【2024】莆采招001号
项目名称:九华学校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
1批 |
440000.00 |
4400.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批准具有投标资格的合法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财务报告: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即供应商直接联系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九华学校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九华学校
联系方式:胡老师 18760503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东路421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 19959595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电 话: 1995959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