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一 浏览人数:197 次更新时间:2024.07.11
2024年07月10日 21: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家具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UT-HW-ZB20240002-2号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家具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1 |
实验室家具一批 |
1(批)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277 |
1.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本项目不分包组。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最高限价(如有):277万元,部分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十)报价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用户单位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
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点31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
方式2:线上购买,供应商登陆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常用文件”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支付标书款后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报名登记表,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3592216 李小姐。
方式3:网上报名,供应商打开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swbc.com)中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在线报名”,如已注册系统账号的供应商,登录系统找到本项目信息,点击“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表格下载方式见“方式2”)、报名资料及标书款转账截图;如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须按照系统流程完成注册(须人工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
注:节假日期间,建议优先使用“方式2”报名。
(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文老师020-8711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20-83592216-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