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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海洋学院学科平台实验室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正一 浏览人数:444 次更新时间:2024.12.09

华南理工大学海洋学院学科平台实验室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2月06日 19:4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海洋学院学科平台实验室场地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https://scut.gzebid.cn/#/login?role=gys)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UT-GC-20240030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海洋学院学科平台实验室场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9.4611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建设规模:海洋学院计划建设的实验室包含部分大型、重型设备,对承重、水、电等存在特殊需求,场地目前无法满足需求,故要对场地进行改造施工。

本项目装修面积约1500平方,结构加固面积445平方。

5.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华南理工大学海洋学院学科平台实验室场地改造工程,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给排水、机电安装、结构加固、道路硬化等。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3包组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包组。

5.4资金来源:自筹经费,已落实

5.5建设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G2栋、D3-d栋

5.6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国务院、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及设计图纸中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的项目验收。

5.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按约定规则二次下浮(如有)后的措施项目费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项目总价措施费中的可调整和不可调整措施费)。其他详见合同格式。

5.8保修期:详见合同格式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5.9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60日历日,其中G2栋的实验台和全钢储物柜要求合同签定后15天内供货到现场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及“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参加报价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3.2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供应商须满足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供应商企业的正式职工,且仅为一人。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供应商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3.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专职安全员仅为一人。3.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https://scut.gzebid.cn/#/login?role=gys)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https://scut.gzebid.cn/#/login?role=gys)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后,自行进入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响应文件开启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确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https://scut.gzebid.cn/#/login?role=gys)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系统问题导致系统无法正常递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可通过其它方式或其他约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本项目采购前,须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 (https://scut.gzebid.cn/#/login?role=gys)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协助:

【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平台客服QQ:2136118347;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注:(1)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尚未在平台注册的,请根据网站指引填报相关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可完成注册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预留充足的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和响应文件提交的工作,以免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本项目采购的响应工作,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 (https://scut.gzebid.cn/#/login?role=gys)的采购项目响应需使用CA认证,供应商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平台服务中的CA办理指南。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https://scut.gzebid.cn/#/)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3.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最高限价。

4.特别提示:

(1)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成交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2)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 本项目答辩方式:现场答辩

6. 现场答辩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技广场金华园区七楼726

7. 现场答辩代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刘老师、曾老师,020-87112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技广场金华园区七楼726

联系方式:郭工、梁工,020-88138686-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梁工

电 话:  020-8813868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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