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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2日 11: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实验室运维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HJJ-WYZB-202319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实验室运维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项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关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执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
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河北街蓝色港湾西南侧约60米
联系方式:罗威/18947927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联系方式:武艳斌/宿占英18686099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威
电 话: 18947927456